各区县(市)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,各建设开发、勘察设计、审图、施工、监理、质监等单位,各有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《宁波市城市房屋建筑幕墙安全管理办法》(市政府令第236 号)等法规文件要求,切实加强我市建筑幕墙的使用安全管理,规范既有建筑幕墙的维修加固设计、施工、验收及维护保养,保证安全使用,我局组织修编了《宁波建筑幕墙维修加固技术导则》(征求意见稿)(见附件),现已通过专家评审,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如有意见请于6月18日前反馈。
联系人:施老师,89180585,kjc1606@163.com